沪深交易所发布 明确量化交易规则

来源:金融时报客户端 作者:市金融工作局 2024-06-11 09:17 发布人:市金融工作局

6月7日,沪深交易所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正式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。

沪深交易所表示,《实施细则》落实了《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规定》)有关内容,充分体现了“趋利避害、规范发展”的总体监管思路。据悉,此次发布的《实施细则》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、交易行为管理、信息系统管理、高频交易管理、沪股通管理、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。

具体来看,《实施细则》专章对高频交易管理作出了规定。/首先是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。将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、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、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,认定为高频交易。与此同时,提出了额外报告要求。即除一般报告要求外,还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、系统测试报告、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。在高频交易交易收费方面,明确将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、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。此外,还明确了对高频交易重点监控,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行为的,可以按规定从严进行自律管理措施。

《实施细则》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,沪深交易所表示,下一步,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,夯实制度基础,严格履行职责,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,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发展,维护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环境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此外,还将根据《管理规定》《实施细则》相关监管要求,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差异化收费制度,整合修订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,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。